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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菌實驗室的品管一般注意事項!
一般注意事項
1、所有品管相關記錄均需保存兩年以上。
2、實驗室應具備所有相關試驗操作步驟的操作手冊,若有更新記錄應隨時記錄。
3、所有培養(yǎng)基、染液、試劑均應標示收貨及使用日期,所有材料均應定期檢查,若為污染或失效應立即丟棄,最好能保持六個月庫存量。
4、所有采用的相關試驗操作步驟的均應為已發(fā)表于參考書,操作手冊或文獻的方法,若采用的方法為未經發(fā)表者,應具備完整品管資料及與相關文獻方法的比較結果,并即將發(fā)表于文獻者才能采用。
5、實驗室應備有從事品管計畫所需的標準菌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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